青岛侦探调查公司:一般民事诉讼被告如何举证
来源: 作者:青岛探真私家侦探 日期:2026-01-22

一、青岛侦探调查公司告诉你:一般民事诉讼中,被告应如何举证?
青岛侦探事务所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:
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会在案件审理前的准备阶段,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。该通知书需明确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具体要求、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法定情形、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,以及逾期提供证据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关键内容。
第五十一条 举证期限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,但协商结果需经人民法院准许。若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,具体时长按案件审理程序区分: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;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,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;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,举证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;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,一般不得超过七日。
举证期限届满后,若当事人需要提供反驳证据,或者针对已提交证据在来源、形式等方面存在的瑕疵进行补正,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情况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,该补充期限不受上述法定时长的限制。
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若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存在客观障碍,符合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“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”的情形。
人民法院认定上述情形时,需结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、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具体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,必要时还可听取对方当事人的意见。
二、青岛侦探调查公司: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中,对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、例外情形及费用承担作出了明确规定:
第七十三条 证人出庭作证义务: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,证人应当出庭作证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人民法院许可,证人可通过书面证言、视听传输技术(如视频作证)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提供证言,无需亲自出庭:
- (一)因健康原因无法出庭的;
- (二)因路途遥远、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;
- (三)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出庭的;
- (四)存在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。
第七十四条 证人出庭作证费用承担: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产生的交通、住宿、就餐等必要费用,以及因误工造成的经济损失,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。
费用垫付方式分两种情况:若由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,相关费用由该申请当事人先行垫付;若当事人未申请,由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,相关费用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。
青岛侦探事务所,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人民法院一旦受理原告的诉讼请求,必定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举证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。被告提交的证据,应当与自身答辩状中陈述的答辩理由相互印证、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。在民事诉讼中,原、被告双方均需对自己提出的诉求或抗辩主张承担举证责任。




